本文件按照GB/T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起草。
本文件代替DB32/T2711-2014《计量惠民示范县(市、区)建设与评价规范》,与DB32/T 2711-2014 相比,除结构调整和编辑性改动外,主要技术变化如下:
a)调整了本文件的适用范围(见第1章,2014年版的第1章);
b)调整了术语和定义(见第3章,2014年版的第3章);
c)调整和细化了建设与任务的内容(见第4章,2014年版的第4章);
d)调整了行业主管部门及其工作职责(见4.3,2014年版的4.3);
e)删除镇(街道、园区)的工作内容(见2014年版的4.4);
f)删除了行业协会的工作内容(见2014年版的4.5);
g)增加了获得命名授牌后的监督要求;
h)梳理条款,使其具有适用性、可操作性且具有较好的约束力。
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专利的责任。
本文件由江苏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提出并归口。
本文件起草单位:扬州市江都区质量技术协会、江苏省计量科学研究院、扬州市江都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徐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扬州市江都区综合检验检测中心(扬州市江都区计量测试技术研究所)。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黄朝晖、管建、陈郭治、魏壮、罗斌、赵应书、陈军。
本文件于2014年首次发布,本次为第一次修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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