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部分按照GB/T 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部分为GA/T 2000的第41部分。
本部分代替GA/T 2000.41-2014《公安信息代码 第41部分:相片类型代码》,与GA/T 2000.41-2014相比主要技术变化如下:
——修改了相片类型代码表,增加了“17 居住证相片”,修改“19 其他人口信息相片”为“99 其他人口信息相片”(见表1,2014年版的表1)。
本部分由公安部治安管理局提出。
本部分由公安部计算机与信息处理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
本部分起草单位:公安部治安管理局、公安部户政管理研究中心、航天信息股份有限公司、福建天创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本部分主要起草人:唐玉建、范英、康凯、徐平、施一琳、高乾坤、宰旭昕、王立群、郭景玉、陈海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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