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交通指挥系统设计规范 第2部分:省(自治区)公安交通指挥系统 |
|
标准编号:GA/T 515.2-2019 |
标准状态:现行 |
|
标准价格:27.0 元 |
客户评分: |
|
立即购买工即可享受本标准状态变更提醒服务! |
|
|
|
|
|
本部分规定了省(自治区)公安交通指挥系统的设计要求及初步设计技术方案要求。
本部分适用于省(自治区)公安交通指挥系统的设计。 |
|
|
|
英文名称: |
Specifications for the design of public security traffic command system—Part 2: Public security traffic command system for provinces and autonomous regions |
替代情况: |
替代GA/T 515.2-2011 |
中标分类: |
建材>>公用与市政建设器材设备>>Q87园林动植物及其器材 |
ICS分类: |
93.080.79 |
发布部门: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 |
发布日期: |
2019-10-31 |
实施日期: |
2020-01-01
|
提出单位: |
全国道路交通管理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 576) |
归口单位: |
全国道路交通管理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 576) |
主管部门: |
全国道路交通管理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 576) |
起草单位: |
公安部交通管理科学研究所、广东省公安厅交通警察总队、山西省公安厅交通警察总队、无锡华通智能交通技术开发有限公司 |
起草人: |
李标、董开帆、封春房、朱自博、董可然、缪建新、顾家悦、张铿、蔡岗、杨粤湘、王秦峰、邱红桐、陆振益 |
页数: |
28页 |
出版社: |
中国标准出版社 |
|
|
|
GA/T 515《公安交通指挥系统设计规范》分为以下部分:
——第1部分:总则;
——第2部分:省(自治区)公安交通指挥系统;
——第3部分:城市公安交通指挥系统;
——第4部分:制图;
……
本部分为GA/T 515的第2部分。
本部分按照GB/T 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部分代替GA/T 515.2-2011《公安交通指挥系统设计规范 第2部分:省(自治区)公安交通指挥系统》。与GA/T 515.2-2011相比,除编辑性修改外主要技术变化如下:
——修改了“范围”(见第1章,2011年版的第1章);
——修改了“规范性引用文件”(见第2章,2011年版的第2章);
——修改了“术语和定义”(见第3章,2011年版的第3章);
——增加了“集成应用平台”的术语(见3.1);
——增加了“应用支撑系统”的术语(见3.2);
——增加了“运行保障系统”的术语(见3.3);
——增加了“基础配套设施”的术语(见3.4);
——修改了“编制设计任务书”(见4.2,2011年版的4.2);
——修改了“省(自治区)基本情况”的调查要求(见4.3.1,2011年版的4.3.1);
——修改了“道路情况”的调查要求(见4.3.2.1,2011年版的4.3.2.1);
——增加了“道路交通安全情况”的调查要求(见4.3.2.2);
——增加了“道路交通运行状态情况”的调查要求(见4.3.2.3);
——修改了“公安交通管理体制情况”的调查要求(见4.3.2.4,2011年版的4.3.2.2);
——增加了“公安交通管理机制情况”的调查要求(见4.3.2.5);
——修改了“省(自治区)公路交通管理措施情况”的调查要求(见4.3.3,2011年版的4.3.3);
——修改了“省(自治区)公安交通管理科技建设情况”的调查要求(见4.3.4.1,2011年版的4.3.4.1);
——增加了“设区市(地区、州、盟)公安交通管理科技建设情况”的调查要求(见4.3.4.2);
——增加了“公安其他部门科技建设情况”的调查要求(见4.3.4.3);
——增加了“相关单位科技建设情况”的调查要求(见4.3.4.4);
——修改了“建设场地现场勘察”的要求(见4.4,2011年版的4.4);
——删除了“勘察指挥中心情况”、“前端现场勘察”、“现场勘察报告”的要求(见2011年版的4.4.1、4.4.2、4.4.3);
——增加了“调研报告”的要求(见4.5);
——修改了“初步设计依据”的内容(见4.6.1,2011年版的4.5.1);
——修改了“初步设计技术方案”的要求(见4.6.2.1,2011年版的4.5.2.1);
——修改了“初步设计图纸组成”的要求(见4.6.2.2.1,2011年版的4.5.2.2.1);
——修改了“初步设计概算”的内容(见4.6.2.4,2011年版的4.5.2.4);
——修改了“初步设计评审”的要求(见4.6.3,2011年版的4.5.3);
——修改了“施工图设计依据”的要求(见4.7.1,2011年版的4.6.1);
——修改了“施工设计技术方案”的要求(见4.7.2.1,2011年版的4.6.2.1);
——修改了“施工图设计图纸”的要求(见4.7.2.2,2011年版的4.6.2.2);
——修改了“设备和材料设计要求”的内容(见4.7.2.3,2011年版的4.6.2.3);
——增加了“施工图预算”的内容(见4.7.2.4);
——修改了附录A(见附录A,2011年版的附录A)。
本部分由全国道路交通管理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 576)提出并归口。
本部分负责起草单位:公安部交通管理科学研究所。
本部分参加起草单位:广东省公安厅交通警察总队、山西省公安厅交通警察总队、无锡华通智能交通技术开发有限公司。
本部分主要起草人:李标、董开帆、封春房、朱自博、董可然、缪建新、顾家悦、张铿、蔡岗、杨粤湘、王秦峰、邱红桐、陆振益。
本部分所代替标准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
——GA/T 515.2–2011。 |
|
|
前言 II
1 范围 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1
3 术语和定义 1
4 设计要求 2
附录A(规范性附录)初步设计技术方案要求 8
参考文献 20 |
|
|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 2887 计算机场地通用规范
GB/T 22239 信息安全技术 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基本要求
GB/T 28181 公共安全视频监控联网系统信息传输、交换、控制技术要求
GB 50034 建筑照明设计标准
GB 50174 数据中心设计规范
GB 50217 电力工程电缆设计规范
GB 50311 综合布线系统工程设计规范
GB 50343 建筑物电子信息系统防雷技术规范
GB 50370 气体灭火系统设计规范
GB 50395 视频安防监控系统工程设计规范
GB 50396 出入口控制系统工程设计规范
GB 50736 民用建筑供暖通风与空气调节设计规范
GB 50898 细水雾灭火系统技术规范
GA/T 515.1 公安交通指挥系统设计规范 第1部分:总则
GA/T 515.4 公安交通指挥系统设计规范 第4部分:制图
GA/T 1049(所有部分) 公安交通集成指挥平台通信协议
GA/T 1389 信息安全技术 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定级指南
YD/T 5024 SDH本地网光缆传输工程设计规范
YD 5102 通信线路工程设计规范
YD 5137 本地通信线路工程设计规范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