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技术防范系统建设技术规范 第14部分:公安监管场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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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编号:DB33/T 768.14-2018 |
标准状态:现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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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价格:0.0 元 |
客户评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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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即购买工即可享受本标准状态变更提醒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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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部分规定了看守所、拘留所、强制隔离戒毒所、收容教育所、强制医疗所(公安局安康医院)等公安监管场所安全技术防范建设的技术要求。
本部分适用于公安监管场所安全技术防范系统建设工程的设计、施工、检验、验收以及运行维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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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文名称: |
Technical specifications for security & technical protection system construction Part 14: Supervision of public security |
中标分类: |
综合>>社会公共安全>>A90社会公共安全综合 |
ICS分类: |
环保、保健与安全>>13.310犯罪行为防范 |
发布部门: |
浙江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
发布日期: |
2018-01-18 |
实施日期: |
2018-02-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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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出单位: |
浙江省公安厅监管总队 |
归口单位: |
浙江省公安厅 |
主管部门: |
浙江省公安厅 |
起草单位: |
浙江广信智能建筑研究院有限公司等 |
起草人: |
郑亮、邵晓晟、汪跃龙、傅国高、方良、杨军喜、黄良海、于青松、李亮、李宁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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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B33/T 768《安全技术防范系统建设技术规范》按部分发布,目前分为 14 个部分,以后视实际情
况可增补:
——第 1 部分:一般单位重点部位;
——第 2 部分:危险物品存放场所;
——第 3 部分:汽车站与客运码头;
——第 4 部分:商业批发与零售场所;
——第 5 部分:公共供水场所;
——第 6 部分:供变配电场所;
——第 7 部分:燃油供储场所;
——第 8 部分:城镇燃气供储场所;
——第 9 部分:旅馆业;
——第 10 部分:学校;
——第 11 部分:医院;
——第 12 部分:住宅小区;
——第 13 部分:娱乐场所;
——第 14 部分:公安监管场所。
本部分为 DB33/T 768 的第 14 部分。
本部分依据 GB/T 1.1 一 2009 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部分由浙江省公安厅监管总队提出。
本部分由浙江省公安厅归口。
本部分主要起草单位:浙江广信智能建筑研究院有限公司。
本部分参与起草单位:杭州市公安局监管支队、绍兴市公安局监管支队、浙江众诚智能信息有限公司、杭州海康威视数字技术有限公司、浙江大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冠霆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本部分主要起草人:郑亮、邵晓晟、汪跃龙、傅国高、方良、杨军喜、黄良海、于青松、李亮、李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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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言 II
1 范围 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1
3 术语和定义 2
4 建设原则 2
5 系统的设计与施工 4
6 集成管理系统 12
7 监控中心的设计与施工 13
8 工程程序 14
9 系统检验 14
10 系统验收 14
11 运行维护 14
附录 A(资料性附录) 屏幕等级 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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