性病性淋巴肉芽肿诊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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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编号:WS/T 237-2016 |
标准状态:现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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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价格:16.0 元 |
客户评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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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标准规定了性病性淋巴肉芽肿的诊断原则、诊断依据、诊断分类和鉴别诊断。
本标准适用于全国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对性病性淋巴肉芽肿的诊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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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文名称: |
Diagnosis of lymphogranuloma venereum |
替代情况: |
替代WS 237-2003废止 |
中标分类: |
>>>>C59 |
ICS分类: |
医药卫生技术>>11.020医学科学和保健装置综合 |
发布部门: |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
发布日期: |
2016-11-29 |
实施日期: |
2017-06-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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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草单位: |
中国医学科学院皮肤病医院(研究所)、复旦大学附属华山医院、湖南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
起草人: |
苏晓红、龚向东、王千秋、蒋娟、齐淑贞、徐金华、陈曦 |
页数: |
12页 |
出版社: |
中国标准出版社 |
出版日期: |
2017-06-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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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标准按照GB/T 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代替WS 237-2003《性病性淋巴肉芽肿诊断标准及处理原则》。
本标准与WS 237-2003相比,除编辑性修改外主要变化如下:
——标准性质由强制性修改为推荐性;
——标准名称改为“性病性淋巴肉芽肿诊断”;
——修改了范围一章的表述(见第1章);
——增加了“术语和定义”(见第2章);
——将诊断标准修改为诊断依据,接触史修改为流行病学史(见第4章和4.1,2003年版的第2章和2.1);
——删除了实验室检验部分中的组织病理学检查(见2003年版的2.3.2);
——在实验室检查部分中增加核酸检测与分型鉴定(见4.3.3);
——将病例分类修改为诊断分类,将诊断分成二级:疑似病例和确认病例(见第5章、5.1和5.2,2003年版的2.4、2.4.1和2.4.2);
——删除了治疗原则部分(见2003年版的第3章);
——删除了临床治愈部分(见2003年版的第4章);
——删除了管理及预防部分(见2003年版的第5章);
——删除了附录B(规范性附录)性病性淋巴肉芽肿的治疗方案(见2003年版的附录B)。
本标准起草单位:中国医学科学院皮肤病医院(研究所)、复旦大学附属华山医院、湖南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苏晓红、龚向东、王千秋、蒋娟、齐淑贞、徐金华、陈曦。
本标准所代替标准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
——WS 237-200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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