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场白骨化尸体骨骼提取、保存、运输规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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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编号:GA/T 1189-2014 |
标准状态:现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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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价格:14.0 元 |
客户评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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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标准有现货可当天发货一线城市最快隔天可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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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标准规定了现场白骨化尸体骨骼提取、保存和运输的一般性原则。
本标准适用于司法鉴定机构的现场勘查和检验鉴定人员对现场白骨化尸体骨骼的提取、保存和运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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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文名称: |
Specifications for collection,preservation and transportation of the bones from crime scene |
中标分类: |
综合>>社会公共安全>>A92犯罪鉴定技术 |
ICS分类: |
环保、保健与安全>>13.310犯罪行为防范 |
发布部门: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 |
发布日期: |
2014-09-28 |
实施日期: |
2014-09-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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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出单位: |
吉林省公安厅物证鉴定中心 |
归口单位: |
全国刑事技术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 179) |
主管部门: |
全国刑事技术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 179) |
起草单位: |
吉林省公安厅物证鉴定中心、公安部物证鉴定中心、吉林大学边疆考古中心 |
起草人: |
康秋君、费青、张继宗、何光龙、陈为龙、魏东、朱弘 |
页数: |
8页 |
出版社: |
中国标准出版社 |
书号: |
155066·2-28176 |
出版日期: |
2014-09-2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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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标准按照GB/T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这些专利的责任。
本标准由吉林省公安厅物证鉴定中心提出,全国刑事技术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179)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吉林省公安厅物证鉴定中心、公安部物证鉴定中心、吉林大学边疆考古中心。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康秋君、费青、张继宗、何光龙、陈为龙、魏东、朱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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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A/T117—2005 现场照相、录像要求规则
GA/T582—2005 现场照相方法规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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