性侵害案件法医临床学检查指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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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编号:GA/T 1194-2014 |
标准状态:现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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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价格:24.0 元 |
客户评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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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标准规定了性侵害案件法医临床学检查的原则、方法和内容。
本标准适用于公安机关、司法鉴定机构和医疗机构对性侵害案件的被侵害人和侵害人进行法医临床学检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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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文名称: |
Guideline for forensic clinical examination in sexual assault case |
中标分类: |
综合>>社会公共安全>>A92犯罪鉴定技术 |
ICS分类: |
环保、保健与安全>>13.310犯罪行为防范 |
发布部门: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 |
发布日期: |
2014-09-28 |
实施日期: |
2014-09-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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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出单位: |
全国刑事技术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179) |
归口单位: |
全国刑事技术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 179) |
主管部门: |
全国刑事技术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 179) |
起草单位: |
四川大学华西基础医学与法医学院、公安部物证鉴定中心、四川大学华西妇女儿童医院 |
起草人: |
邓振华、田雪梅、刘敏、陈晓刚、刘渊、王坚、何光龙、舒永康、王晓东、周敏 |
页数: |
24页 |
出版社: |
中国标准出版社 |
出版日期: |
2014-09-2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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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标准按照GB/T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这些专利的责任。
本标准由全国刑事技术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179)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四川大学华西基础医学与法医学院、公安部物证鉴定中心、四川大学华西妇女儿童医院。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邓振华、田雪梅、刘敏、陈晓刚、刘渊、王坚、何光龙、舒永康、王晓东、周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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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言 Ⅲ
1 范围 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1
3 术语和定义 1
4 总则 2
5 伤病史采集 3
6 物证提取 4
7 身体检查 5
附录A (规范性附录) 性侵害检查记录表单 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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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A/T169 法医学物证检材的提取、保存与送检
GA/T193 中毒案件采取检材规则
GA/T194 中毒案件检材包装、贮存、运送及送检规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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