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标准的全部技术内容为强制性。
GB4343《家用电器、电动工具和类似器具的电磁兼容要求》分为2个部分:
---第1部分:发射
---第2部分:抗扰度
本部分为GB4343的第1部分,对应于CISPR14-1:2005(第五版)《电磁兼容 家用电器、电动工具和类似器具的要求 第1部分:发射》。CISPR14-1第五版代替2000年出版的第四版本及其第1号修正件(2001)和第2号修正件(2002)。
本部分等同采用CISPR14-1:2005,但依据GB/T20000.2-2001《标准化工作指南 第2部分:采用国际标准的规则》进行如下编辑性修改:
---删除CISPR14-1:2005的前言、简介。简介的内容编写入本部分的引言中。
---将本部分引用的国际标准改为等同、等效采用的我国国家标准。
---本部分名称改为《家用电器、电动工具和类似器具的电磁兼容要求 第1部分:发射》。
本部分代替GB4343.1-2003《电磁兼容 家用电器、电动工具和类似器具的要求 第1部分:发射》。
本部分与GB4343.1-2003相比,技术内容主要修改如下:
---删除1.1中本部分对于那些无法在测试场地进行测试的设备,暂时无发射要求,现场测试的要求正在考虑中。;
---规范性引用文件中增加引用标准GB7000.204-2008《灯具 第2-4部分:特殊要求 可移式通用灯具》、GB17743-2007《电气照明和类似设备的无线电骚扰特性的限值和测量方法》;
---由于标准体系的变化及我国对应CISPR16 标准的制修订情况,对本部分中所有相关的CISPR16 标准进行了重新引用;
---3.19,对便携式儿童用灯具的定义重新描述;
---5.2.3,对非电源引线端连接有辅助装置的器具,当器具与辅助装置之间长于2m 且短于10m的不可拆卸引线上的端子骚扰电压,增加测量的起始频率规定;
---7.1.4,对具有一个电压范围,多于一个额定电压、频率范围为50 Hz~60 Hz的器具的骚扰测量规定了具体的方法;
---7.3.1.10,增加具有漏水保护阀的洗衣机的骚扰测量规定;
---7.3.1.20.4,对具有室内机和室外机(分体式)的空气调节器,补充了室内外机连接引线的骚扰功率测量方法和电源线外的其他引线端子骚扰电压测量的起始测量频率;
---7.3.2.1.2,对装有振动块或摆动块的电动工具,重新描述测量规定;
---修改7.3.4.1,由对温控器或能量调节装置所控制的烤架和扁平烤盘的加热元件的测量的描述来代替带一个或多个能由温控器或能量调节器控制的加热板的器具的测量方法;
---删除GB4343.1-2003中关于充分放热条件和非充分放热条件的描述,改为明确的测量要求,涉及条款为7.3.2.5、7.3.4.2、7.3.4.3、7.3.4.6、7.3.4.7、7.3.4.8、7.3.4.9.2、7.3.4.10、7.3.4.11和7.4.3.14;
---删除GB4343.1-2003中7.3.7.3.1和7.3.7.3.2标题中炊具用的,并在7.3.7.3.2中增加了当测量连续骚扰时,在整个测试过程中点火装置应打开,在放电电路中应放置一个2kΩ的阻性负载。的要求;
---删除GB4343.1-2003中7.3.7.7电池充电器、7.3.7.8整流器和7.3.7.9变换器中的注:30 MHz~300 MHz频段的骚扰功率的限值不适用这些装置(见4.1.2.4)。;
---7.4.2.2,增加对于瞬时开关(见4.2.3.3),只需在500kHz确定脉冲的持续时间。的测量规定;
---对部分图样及名称重新进行描述,但其技术内容不变;涉及到的图样为图1、图2、图5、图6、图7和图8;
---附表A.2,对因数犳的有效位数进行了补充;
---增加三个参考文献:
IEC61000-3-8 电磁兼容(EMC) 第3部分:限值 第8节:低压电气装置上的信号传输 发射电平、频带和电磁骚扰水平 GB/T17045 电击防护 装置和设备的通用部分(GB/T17045-2008,IEC61140:2001,IDT)
GB/Z6113.403 无线电骚扰和抗扰度测量设备和测量方法规范 第4?3部分:不确定度、统计学和限值建模 批量产品的EMC 符合性确定的统计考虑(GB/T6113.403-2007,IEC/CISPR16-4-3:2004,IDT)
本部分的附录A 为规范性附录,附录B、附录C 为资料性附录。
本部分由全国无线电干扰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79)提出并归口。
本部分委托全国无线电干扰标准化技术委员会F分会负责解释。
本部分主要起草单位:上海电动工具研究所、广州电器科学研究院、广州威凯检测技术研究所、松下
电化住宅设备机器(杭州)有限公司、广东格兰仕集团有限公司、无锡小天鹅股份有限公司、珠海格力电
器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市九佛电器有限公司、中国飞利浦(投资)有限公司、宁波奥克斯空调有限公司。
本部分主要起草人:尹海霞、杨春荣、潘顺芳、赖静、邓俊泳、李邦协、李秀青、还雅萍、贾春耕、
卢炎汉、朱红卫、张辉、钟学周、陈子良、朱建军。
本部分所代替标准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
---GB4343-1984;
---GB4343-1995;
---GB4343.1-200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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