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磁兼容 家用电器、电动工具和类似器具的要求 第2部分:抗扰度 产品类标准 |
|
标准编号:GB 4343.2-1999 |
标准状态:已作废 |
|
标准价格:10.0 元 |
客户评分: |
|
本标准有现货可当天发货一线城市最快隔天可到! |
|
|
|
|
|
本标准适用于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类似器具、电动玩具以及电动工具的电磁抗扰度。对接至相线和中线的单相器具,额定电压不应超过250V,对其他器具,则不超过480V。器具里可装有电动机或电热件或二者兼有,其电路可包含电气线路或电子线路,它可以由市电、电池或其他电源供电。本标准也适用于非家庭使用但有抗扰度要求的器具,如商店、轻工业场所和农场的非专业人员使用的器具,同时也适用于GB 4343所适用的器具。此外还适用于:——家用和酒吧餐馆用的微波炉;——射频能量加热的烹调用平铁架和烹调炉,(单个或多个区域)感应式烹调器具;——个人保健用的紫外线和红外线辐射仪。本标准不适用于:——照明用设备;——重工业用器具;——固定安装在建筑物上的电气装置部件;——频繁产生特殊电磁环境场所使用的器具,这样的场所指产生强电磁场或电网产生大脉冲的地方;——无线电接收机、电视机,音频设备、视频设备以及电子音乐装置;——医疗电气装置;——个人计算机和类似器具;——无线电发射机;——专门设计用于车辆的器具。本标准适用的频率范围为0Hz~400GHz。 |
|
|
|
英文名称: |
Electromagnetic compatibility -Requirements for household appliances,electric tools and similar apparatus-Part 2:Immunity-Product family STANDARD |
标准状态: |
已作废 |
替代情况: |
被GB 4343.2-2009代替 |
中标分类: |
电工>>电气设备与器具>>K64电动工具 |
ICS分类: |
电信、音频和视频技术>>33.100电磁兼容性(EMC) |
采标情况: |
idt CISPR14-2:1997 |
发布部门: |
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 |
发布日期: |
1999-03-02 |
实施日期: |
2000-04-01
|
作废日期: |
2010-04-01
|
首发日期: |
1999-03-23 |
复审日期: |
2004-10-14 |
提出单位: |
全国无线电干扰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
归口单位: |
全国无线电干扰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
主管部门: |
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
起草单位: |
广州电器科学研究所、上海电动工具研究所、海尔集团、中山威力集团公司等 |
起草人: |
姚带月、赵世杰、李邦协、刘国荣、朱建平等 |
页数: |
平装16开, 页数:12, 字数:22千字 |
出版社: |
中国标准出版社 |
书号: |
155066.1-15964 |
出版日期: |
2000-04-01 |
标准前页: |
浏览标准前文 || 下载标准前页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