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T 5359《摩托车和轻便摩托车术语》分为4个部分,本部分为GB/T 5359的第1部分,本部分参照国际标准ISO/CD3833:2000《道路车辆 类型 名词和定义》(英文版)的摩托车部分。
本标准代替GB/T 5359.1-1996《摩托车和轻便摩托车术语 车辆类型》。
GB/T 5359的本部分规定了摩托车和轻便摩托车车辆类型的术语。
本部分适用于公路、城市道路行驶与越野用摩托车和轻便摩托车。
本部分与GB/T 5359.1-1996相比,主要修订内容如下:
——增加了电动摩托车和电动轻便摩托车的车辆类型;
——增加了混合动力(电动)摩托车和混合动力(电动)轻便摩托车的车辆类型;
——2.1.1参照ISO/CD 3833:2000规定了正三轮轻便摩托车的发动机最大净功率不大于4kW;
——2.2.5.3与2.2.6.2车型的整车整备质量不受400kg的限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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