摩托车光信号装置配光性能 |
|
标准编号:GB 17510-2008 |
标准状态:现行 |
|
标准价格:29.0 元 |
客户评分: |
|
本标准有现货可当天发货一线城市最快隔天可到! |
|
|
|
|
|
本标准自实施之日起,GB 17510-1998 废止。新申请型式检验的装置,应符合本标准。
本标准规定了摩托车和轻便摩托车用前位灯、后位灯、制动灯、转向信号灯和后牌照灯有关配光性能的要求、试验方法和检验规则等。
本标准适用于摩托车和轻便摩托车用前位灯、后位灯、制动灯、转向信号灯和后牌照灯。
在本标准中,上述各种信号灯也称为装置。
本标准对应于联合国欧洲经济委员会ECE R50-2004《关于摩托车、轻便摩托车前位灯、后位灯,制动灯,转向信号灯和牌照灯认证的统一规定》,一致性程度为非等效,主要差异如下:
——删除了管理条款;
——删除了“制造厂一致性检验的最低要求”附件;
——牌照板的尺寸和测量点根据我国国情相应更改。
主要技术要求,如:一般技术要求、发光强度、光色和试验方法则与上述法规一致。
本标准代替GB 17510-1998《摩托车光信号装置配光性能》,与前版相比较主要变化如下:
——修改了前版3.2和4.2中转向信号灯的分类与限值;
——删除了前版3.3中原有的1类和2类牌照板的尺寸规格;
——修改了前版4.2制动灯的最大限值;
——修改了前版5.1中前位灯的光色要求;
——修改了前版9.1中不同型式的判定原则;
——增加了与前照灯混合的前位灯的最大限值;
——增加了对多个安装位置的灯具的检测要求;
——增加了非灯丝灯泡信号灯的检测要求;
——增加了闪烁工作的灯具的检测要求。 |
|
|
|
英文名称: |
Photometric characteristics of light-signalling devices for motorcycles |
替代情况: |
替代GB 17510-1998 |
中标分类: |
车辆>>车用电子、电气设备与仪表>>T38照明与信号设备 |
ICS分类: |
道路车辆工程>>道路车辆装置>>43.040.20照明、信号和报警设备 |
采标情况: |
NEQ ECE R50:2004 |
发布部门: |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
发布日期: |
2008-11-10 |
实施日期: |
2009-05-01
|
首发日期: |
1998-10-19 |
提出单位: |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归口单位: |
全国汽车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
主管部门: |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起草单位: |
上海汽车灯具研究所、国家摩托车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天津) |
起草人: |
费音、俞培锋、李钢 |
计划单号: |
20063048-Q-303 |
页数: |
12页 |
出版社: |
中国标准出版社 |
出版日期: |
2009-05-01 |
|
|
|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4599 汽车用灯丝灯泡前照灯
GB4785 汽车及挂车外部照明和光信号装置的安装规定
GB15766.1 道路机动车辆灯丝灯泡 尺寸、光电性能要求(GB15766.1—2000,idtIEC60809:1995)
GB18100 摩托车照明和光信号装置的安装规定
ECER37 关于机动车及其挂车灯具认证用灯丝灯泡认证的统一规定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