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装与包装废弃物 第1部分:处理和利用通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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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编号:GB/T 16716.1-2008 |
标准状态:已作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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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价格:20.0 元 |
客户评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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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T 16719的本部分规定了包装与包装废弃物处理与利用的要求、方法、效果评估准则和回收标志。 本部分适用于包装的设计、生产、使用及处理利用,不适用于危险货物包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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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文名称: |
Packaging and packaging waste - Part 1:General rules of disposal and utilization |
标准状态: |
已作废 |
替代情况: |
替代GB/T 16716-1996;被GB/T 16716.1-2018代替 |
中标分类: |
综合>>标志、包装、运输、贮存>>A80标志、包装、运输、贮存综合 |
ICS分类: |
货物的包装和调运>>55.020货物的包装和调运综合 |
采标情况: |
94/62/EC,NEQ |
发布部门: |
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
发布日期: |
2008-07-18 |
实施日期: |
2009-0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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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废日期: |
2018-12-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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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发日期: |
1996-10-03 |
提出单位: |
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
归口单位: |
全国包装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
主管部门: |
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
起草单位: |
中国出口商品包装研究所负责起草,上海市食品药品包装材料测试所、华为技术有限公司、四川长虹电器有限公司、北京出入境检验检疫局 |
起草人: |
羡永立、王远德、徐敏凤、蔡刚、唐树田、郭振梅 |
计划单号: |
20064053-T-469 |
页数: |
8页 |
出版社: |
中国标准出版社 |
书号: |
155066·1-33945 |
出版日期: |
2008-10-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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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T16716《包装与包装废弃物》共分为7个部分:
---第1部分:处理和利用通则;
---第2部分:评估方法和程序;
---第3部分:预先减少用量;
---第4部分:重复使用;
---第5部分:材料循环再生;
---第6部分:能量回收利用;
---第7部分:生物降解和堆肥。
本部分为GB/T16716的第1部分。
本部分主要技术内容参照欧盟94/62/EC《关于包装和包装废弃物》制定,本部分确立的术语和规定的重金属含量指标等同采用94/62/EC。本部分与94/62/EC 的主要技术差异如下:
---将适用于欧盟法规的编排格式和表述改为适用于我国标准的编排格式和表述;
---未具体规定各类包装材料的循环再生率和回收利用率;
---将指令引用的焚烧指令和垃圾填埋指令改为我国相对应的强制性标准。
本部分代替GB/T16716-1996《包装废弃物的处理与利用 通则》。
本部分与GB/T16716-1996相比,主要变化如下:
---删除了原标准第4章分类;
---原标准的第5章基本要求改为本部分第4章要求,包括基本要求、重复使用、回收利用和最终处理;
---删除了原标准第9章储存与运输。
本部分由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提出。
本部分由全国包装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
本部分由中国出口商品包装研究所负责起草,上海市食品药品包装材料测试所、华为技术有限公司、四川长虹电器有限公司、北京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参加起草。
本部分主要起草人:羡永立、王远德、徐敏凤、蔡刚、唐树田、郭振梅。
本部分所代替标准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
---GB/T16716-199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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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GB/T16716本部分的引用而成为本部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的所有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部分,然而,鼓励根据本部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部分。
GB/T4122.1 包装术语 第1部分:基础
GB16297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
GB16889 生活垃圾填埋污染控制标准
GB18455 包装回收标志
GB18484 危险废物焚烧污染控制标准
GB18485 生活垃圾焚烧污染控制标准
GB18599 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
GB/T18772 生活垃圾填埋场环境监测技术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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