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发布国家生态环境标准《生态环境损害鉴定评估技术指南 生态系统 第1部分:农田生态系统》的公告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等法律法规和《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方案》《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管理规定》等文件,保护生态环境,保障公众健康,规范生态环境损害鉴定评估工作,我部会同农业农村部制定了《生态环境损害鉴定评估技术指南 生态系统 第1部分:农田生态系统》,现联合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予以发布。
标准名称、编号如下:
《生态环境损害鉴定评估技术指南 生态系统 第1部分:农田生态系统》(GB/T 43871.1-2024)
标准自2024年7月1日起实施。
标准内容可在生态环境部网站(http://www.mee.gov.cn)查询。
特此公告。
生态环境部
2024年3月2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