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公告2023年(第46号)
关于发布国家生态环境标准《废放射源近地表处置安全要求》的公告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放射性污染防治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核安全法》,规范废放射源近地表处置工作,现批准《废放射源近地表处置安全要求》为国家生态环境标准,并予发布。 标准名称、编号如下: 《废放射源近地表处置安全要求》(HJ 1336-2023) 标准自2024年3月1日起实施。 标准内容可在生态环境部网站(http://www.mee.gov.cn)查询。 特此公告。 生态环境部 2023年12月26日
关于发布国家生态环境标准《废放射源近地表处置安全要求》的公告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放射性污染防治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核安全法》,规范废放射源近地表处置工作,现批准《废放射源近地表处置安全要求》为国家生态环境标准,并予发布。 标准名称、编号如下: 《废放射源近地表处置安全要求》(HJ 1336-2023) 标准自2024年3月1日起实施。 标准内容可在生态环境部网站(http://www.mee.gov.cn)查询。 特此公告。
生态环境部 2023年1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