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发布国家生态环境标准《自然保护地人类活动遥感解译审核与质量控制技术规程》的公告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保护区条例》《关于建立以国家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体系的指导意见》等要求,规范各级各类自然保护地人类活动遥感解译审核与质量控制工作,现批准《自然保护地人类活动遥感解译审核与质量控制技术规程》为国家生态环境标准,并予发布。
标准名称、编号如下:
《自然保护地人类活动遥感解译审核与质量控制技术规程》(HJ 1273-2022)
本标准自发布之日起实施,标准内容可在生态环境部网站(http://www.mee.gov.cn)查询。
特此公告。
生态环境部
2022年12月2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