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核安全局 国核安发〔2021〕219号
关于发布核安全导则《核动力厂电力系统设计》的通知 为进一步完善我国核与辐射安全法规体系,加强核动力厂的核安全监管,我局组织制定了核安全导则《核动力厂电力系统设计》(HAD102/13-2021),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实施。 1996年制定的《核电厂应急动力系统设计》(HAD102/13-1996)同时废止。 国家核安全局 2021年9月29日
关于发布核安全导则《核动力厂电力系统设计》的通知
为进一步完善我国核与辐射安全法规体系,加强核动力厂的核安全监管,我局组织制定了核安全导则《核动力厂电力系统设计》(HAD102/13-2021),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实施。 1996年制定的《核电厂应急动力系统设计》(HAD102/13-1996)同时废止。
国家核安全局 2021年9月29日
出处:https://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9/202109/t20210930_955198.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