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建设协会标准批准发布公告 第942号
关于发布《既有城市住区历史建筑价值评价标准》的公告 根据中国工程建设标准化协会《关于印发<2020年第一批协会标准制订、修订计划>的通知》(建标协字〔2020〕014号)的要求,由沈阳建筑大学等单位编制的《既有城市住区历史建筑价值评价标准》,经中国工程建设标准化协会组织审查,现批准发布,编号为T/CECS 918-2021,自2022年2月1日起施行。 中国工程建设标准化协会 二〇二一年九月十六日
关于发布《既有城市住区历史建筑价值评价标准》的公告
根据中国工程建设标准化协会《关于印发<2020年第一批协会标准制订、修订计划>的通知》(建标协字〔2020〕014号)的要求,由沈阳建筑大学等单位编制的《既有城市住区历史建筑价值评价标准》,经中国工程建设标准化协会组织审查,现批准发布,编号为T/CECS 918-2021,自2022年2月1日起施行。
中国工程建设标准化协会 二〇二一年九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