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核安全局 国核安发〔2021〕196号
关于发布核安全导则《核燃料循环前段设施安全分析报告标准格式与内容》的通知 为进一步完善我国核与辐射安全法规体系,我局组织修订了核安全导则《铀燃料加工设施安全分析报告的标准格式与内容》(HAD301/01-1991),并将导则名称修改为《核燃料循环前段设施安全分析报告标准格式与内容》(HAD301/01-2021)。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实施。导则内容可在生态环境部网站(http://www.mee.gov.cn)查询。 国家核安全局 2021年9月2日
关于发布核安全导则《核燃料循环前段设施安全分析报告标准格式与内容》的通知
为进一步完善我国核与辐射安全法规体系,我局组织修订了核安全导则《铀燃料加工设施安全分析报告的标准格式与内容》(HAD301/01-1991),并将导则名称修改为《核燃料循环前段设施安全分析报告标准格式与内容》(HAD301/01-2021)。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实施。导则内容可在生态环境部网站(http://www.mee.gov.cn)查询。
国家核安全局 2021年9月2日
出处:http://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9/202109/t20210903_897663.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