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核安全局 国核安发〔2020〕311号
关于公布核安全导则《核动力厂反应堆安全壳及其有关系统的设计》的通知 为进一步完善我国核与辐射安全法规体系,加强核动力厂的核安全监管,我局组织制定了核安全导则《核动力厂反应堆安全壳及其有关系统的设计》(HAD102/06-2020)。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1990年制定的《核电厂反应堆安全壳系统的设计》(HAD102/06-1990)同时废止。 附件:核动力厂反应堆安全壳及其有关系统的设计 国家核安全局 2020年12月30日
关于公布核安全导则《核动力厂反应堆安全壳及其有关系统的设计》的通知
为进一步完善我国核与辐射安全法规体系,加强核动力厂的核安全监管,我局组织制定了核安全导则《核动力厂反应堆安全壳及其有关系统的设计》(HAD102/06-2020)。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1990年制定的《核电厂反应堆安全壳系统的设计》(HAD102/06-1990)同时废止。 附件:核动力厂反应堆安全壳及其有关系统的设计
国家核安全局 2020年12月30日
出处:http://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9/202102/t20210201_819666.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