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电发〔2021〕24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广播电视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文化体育广电和旅游局,中国广播电视网络有限公司,广电总局无线局、监管中心、卫星直播中心、广科院、规划院、设计院,中央广播电视总台办公厅、电影频道节目中心:
国家广播电视总局组织审查了《超高清晰度电视信号实时串行数字接口
第1部分:多链路10Gbit/s光接口(10比特字容器)》《超高清晰度电视信号实时串行数字接口
第2部分:多链路10Gbit/s光接口(12比特字容器)》《超高清晰度电视信号实时串行数字接口
第3部分:单链路和多链路6Gbit/s、12Gbit/s和24Gbit/s光和电接口》《专业广播环境下音视频设备精确时间同步协议规范》和《感知音频质量的客观测量方法》等五项标准文件,现批准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推荐性行业标准,予以发布。
标准编号为:
GY/T 347.1-2021《超高清晰度电视信号实时串行数字接口 第1部分:多链路10Gbit/s光接口(10比特字容器)》;
GY/T 347.2-2021《超高清晰度电视信号实时串行数字接口 第2部分:多链路10Gbit/s光接口(12比特字容器)》;
GY/T 347.3-2021《超高清晰度电视信号实时串行数字接口 第3部分:单链路和多链路6Gbit/s、12Gbit/s和24Gbit/s光和电接口》;
GY/T 348-2021《专业广播环境下音视频设备精确时间同步协议规范》;
GY/T 349-2021《感知音频质量的客观测量方法》。
上述五项标准自发布之日起实施,标准内容在国家广播电视总局门户网站(www.nrta.gov.cn)公开。
国家广播电视总局
2021年3月2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