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急管理部 国家卫生健康委关于调整职业健康领域安全生产行业标准归口事宜的通知
应急〔2020〕25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应急管理厅(局)、卫生健康委,各有关单位: 机构改革后,职业健康监督管理职能已划转国家卫生健康委。现将原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归口管理的71项职业健康领域安全生产行业标准(见附件)划转国家卫生健康委统一归口管理,同时调整上述行业标准的标准编号。 附件:71项职业健康领域安全生产行业标准清单 应急管理部 国家卫生健康委 2020年3月16日
应急〔2020〕25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应急管理厅(局)、卫生健康委,各有关单位: 机构改革后,职业健康监督管理职能已划转国家卫生健康委。现将原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归口管理的71项职业健康领域安全生产行业标准(见附件)划转国家卫生健康委统一归口管理,同时调整上述行业标准的标准编号。 附件:71项职业健康领域安全生产行业标准清单
应急管理部 国家卫生健康委 2020年3月16日
出处:https://www.mem.gov.cn/gk/tzgg/tz/202003/t20200323_345932.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