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等法律法规、《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控制污染物排放许可制实施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16〕81号)和《排污许可管理办法(试行)》(环境保护部令第48号),完善排污许可技术支撑体系,指导和规范制药工业—生物药品制品制造、制药工业—化学药品制剂制造、制药工业—中成药生产、制革及毛皮加工工业—毛皮加工工业、印刷工业排污单位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工作,现批准《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
制药工业—生物药品制品制造》《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 制药工业—化学药品制剂制造》《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
制药工业—中成药生产》《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 制革及毛皮加工工业—毛皮加工工业》和《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
印刷工业》为国家环境保护标准,并予发布。
标准名称、编号如下:
一、《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 制药工业—生物药品制品制造》(HJ 1062-2019)
二、《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 制药工业—化学药品制剂制造》(HJ 1063-2019)
三、《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 制药工业—中成药生产》(HJ 1064-2019)
四、《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 制革及毛皮加工工业—毛皮加工工业》(HJ 1065-2019)
五、《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 印刷工业》(HJ 1066-2019)
以上标准自发布之日起实施,由中国环境出版集团有限公司出版,标准内容可在生态环境部网站(www.mee.gov.cn)查询。
特此公告。
生态环境部
2019年12月1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