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农业农村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和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公告2019年第114号,《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兽药最大残留限量》(GB 31650-2019,代替农业部公告第235号中的相应部分)及9项兽药残留检测方法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自发布之日起6个月正式实施。
即日起,以上标准文本参考件(见附件)可在本网站通知公告栏目查阅。 最终版本以正式出版文本为准。 附件: GB 31650-2019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兽药最大残留限量
》 GB 31660.1-2019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水产品中大环内酯类药物残留量的测定 液相色谱-串联质谱法》 GB 31660.2-2019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水产品中辛基酚、壬基酚、双酚A、已烯雌酚、雌酮、17α-乙炔雌二醇、17β-雌二醇、雌三醇残留量的测定
气相色谱-质谱法》 GB 31660.3-2019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水产品中氟乐灵残留量的测定 气相色谱法》 GB 31660.4-2019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动物性食品中醋酸甲地孕酮和醋酸甲羟孕酮残留量的测定 液相色谱-串联质谱法》 GB 31660.5-2019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动物性食品中金刚烷胺残留量的测定 液相色谱-串联质谱法》 GB 31660.6-2019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动物性食品中5种α2-受体激动剂残留量的测定 液相色谱-串联质谱法》 GB 31660.7-2019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猪组织和尿液中赛庚啶及可乐定残留量的测定 液相色谱-串联质谱法》
GB 31660.8-2019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牛可食性组织及牛奶中氮氨菲啶残留量的测定 液相色谱-串联质谱法》 GB 31660.9-2019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家禽可食性组织中乙氧酰胺苯甲酯残留量的测定 高效液相色谱法》
农业农村部 2019年10月1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