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放射性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核安全法》,防治放射性废物污染,保障人体健康,现批准《低、中水平放射性固体废物包安全标准》《低、中水平放射性废物高完整性容器——球墨铸铁容器》《低、中水平放射性废物高完整性容器——混凝土容器》《低、中水平放射性废物高完整性容器——交联高密度聚乙烯容器》等4项标准为国家放射性污染防治标准,并由生态环境部与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联合发布。
标准名称、编号如下:
一、低、中水平放射性固体废物包安全标准(GB 12711-2018);
二、低、中水平放射性废物高完整性容器——球墨铸铁容器(GB 36900.1-2018);
三、低、中水平放射性废物高完整性容器——混凝土容器(GB 36900.2-2018);
四、低、中水平放射性废物高完整性容器——交联高密度聚乙烯容器(GB 36900.3-2018)。
按有关法律规定,上述标准具有强制执行效力。
上述标准自2019年3月1日起实施,自实施之日起,《低、中水平放射性固体废物包安全标准》(GB 12711-1991)废止。
上述标准由中国环境科学出版社出版,标准内容可在生态环境部网站(http://www.mee.gov.cn)查询。
特此公告。
(此公告业经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田世宏会签)
生态环境部
2018年10月2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