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关总署 国家发展改革委公告 2018年第16号
海关总署和国家发展改革委2018年1月25日批准《阴极铜加工贸易单耗标准》,自2018年2月5日起执行,原《阴极铜(电解铜)加工贸易单耗标准》(标准编号:HDB/YS001-2000)同时废止。 特此公告。 附件:阴极铜加工贸易单耗标准.doc 海关总署 国家发展改革委 2018年1月15日
海关总署和国家发展改革委2018年1月25日批准《阴极铜加工贸易单耗标准》,自2018年2月5日起执行,原《阴极铜(电解铜)加工贸易单耗标准》(标准编号:HDB/YS001-2000)同时废止。 特此公告。 附件:阴极铜加工贸易单耗标准.doc
海关总署 国家发展改革委 2018年1月15日
出处:http://www.customs.gov.cn/publish/portal150/tab64389/info879920.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