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关总署 国家发展改革委公告 2018年第22号
海关总署和国家发展改革委2018年3月5日批准《冻鲽鱼制品加工贸易单耗标准》等16项修订的加工贸易单耗标准(标准名称、文本见附件1、2),自2018年4月6日起执行。原《冻鲽鱼制品加工贸易单耗标准》等16项加工贸易单耗标准(标准名称见附件3)同时废止。 特此公告。 附件 :1.16项修订加工贸易单耗标准列表.doc 2.16项修订加工贸易单耗标准文本.doc 3.16项废止加工贸易单耗标准列表.doc 海关总署 国家发展改革委 2018年3月5日
海关总署和国家发展改革委2018年3月5日批准《冻鲽鱼制品加工贸易单耗标准》等16项修订的加工贸易单耗标准(标准名称、文本见附件1、2),自2018年4月6日起执行。原《冻鲽鱼制品加工贸易单耗标准》等16项加工贸易单耗标准(标准名称见附件3)同时废止。 特此公告。 附件 :1.16项修订加工贸易单耗标准列表.doc 2.16项修订加工贸易单耗标准文本.doc 3.16项废止加工贸易单耗标准列表.doc
海关总署 国家发展改革委 2018年3月5日
化学纤维长丝缝纫线加工贸易单耗标准
机织女式长裤加工贸易单耗标准
精梳纯羊毛纱线加工贸易单耗标准
16项废止加工贸易单耗标准目录
出处:http://www.customs.gov.cn/publish/portal150/tab64389/info883543.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