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公告 第1665号
关于发布国家标准《水泥工厂余热发电设计标准》的公告 现批准《水泥工厂余热发电设计标准》为国家标准,编号为GB 50588-2017,自2018年5月1日起实施。其中,第7.1.1、15.0.8(2)条(款)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原《水泥工厂余热发电设计规范》GB 50588-2010同时废止。 本标准在住房城乡建设部门户网站(www.mohurd.gov.cn)公开,并由我部标准定额研究所组织中国计划出版社出版发行。 住房城乡建设部 2017年8月31日
关于发布国家标准《水泥工厂余热发电设计标准》的公告
现批准《水泥工厂余热发电设计标准》为国家标准,编号为GB 50588-2017,自2018年5月1日起实施。其中,第7.1.1、15.0.8(2)条(款)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原《水泥工厂余热发电设计规范》GB 50588-2010同时废止。 本标准在住房城乡建设部门户网站(www.mohurd.gov.cn)公开,并由我部标准定额研究所组织中国计划出版社出版发行。
住房城乡建设部 2017年8月31日
出处:http://www.ccsn.gov.cn/News/ShowInfo.aspx?Guid=2695827b-845f-44de-9d25-e0808d98a34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