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发布国家环境保护标准《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
玻璃工业-平板玻璃》的公告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等法律法规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控制污染物排放许可制实施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16〕81号),完善排污许可技术支撑体系,指导和规范平板玻璃工业排污单位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工作,现批准《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
玻璃工业-平板玻璃》为国家环境保护标准,并予发布。
标准名称、编号如下:
《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 玻璃工业-平板玻璃》(HJ 856-2017)
以上标准自发布之日起实施,由中国环境出版社出版,标准内容可在环境保护部网站(kjs.mep.gov.cn/hjbhbz/)查询。
特此公告。
环境保护部
2017年9月12日
序号 |
标准编号 |
标准名称 |
代替标准号 |
发布日期 |
实施日期 |
1 |
HJ 856-2017 |
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 玻璃工业-平板玻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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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09-12 |
2017-09-12 |
出处:http://www.mep.gov.cn/gkml/hbb/bgg/201709/t20170918_421757.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