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运输部公告 2017年第24号
关于发布《码头油气回收设施建设技术规范》(JTS 196-12-2017)的公告 现发布《码头油气回收设施建设技术规范》(试行)(以下简称《规范》)。本《规范》为强制性行业标准,编号为JTS 196-12-2017,自2017年9月1日起施行。 本《规范》第4.1.9条、第7.1.4条中的黑体字部分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 本《规范》由交通运输部水运局负责管理和解释。 特此公告。 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 2017年7月11日
关于发布《码头油气回收设施建设技术规范》(JTS 196-12-2017)的公告
现发布《码头油气回收设施建设技术规范》(试行)(以下简称《规范》)。本《规范》为强制性行业标准,编号为JTS 196-12-2017,自2017年9月1日起施行。 本《规范》第4.1.9条、第7.1.4条中的黑体字部分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 本《规范》由交通运输部水运局负责管理和解释。 特此公告。
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 2017年7月11日
出处:http://zizhan.mot.gov.cn/zfxxgk/bnssj/syj/201708/t20170802_280328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