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公告 第1549号
关于发布行业标准《焊接作业厂房供暖通风与空气调节设计规范》的公告 现批准《焊接作业厂房供暖通风与空气调节设计规范》为行业标准,编号为JGJ 353-2017,自2017年11月1日起实施。其中,第4.1.12、5.2.2、6.2.4、6.6.1、7.2.1条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 本规程由我部标准定额研究所组织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出版发行。 住房城乡建设部 2017年5月15日
关于发布行业标准《焊接作业厂房供暖通风与空气调节设计规范》的公告
现批准《焊接作业厂房供暖通风与空气调节设计规范》为行业标准,编号为JGJ 353-2017,自2017年11月1日起实施。其中,第4.1.12、5.2.2、6.2.4、6.6.1、7.2.1条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 本规程由我部标准定额研究所组织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出版发行。
住房城乡建设部 2017年5月15日
出处:http://www.ccsn.gov.cn/News/ShowInfo.aspx?Guid=a3c2c7b1-464b-4134-b590-c2e6cf4bda8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