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废(终)止、转化16项交通运输强制性行业标准的公告
根据《深化标准化工作改革方案》(国发〔2015〕13号)和《强制性标准整合精简工作方案》(国办发〔2016〕3号),交通运输部组织开展了交通运输强制性标准整合精简工作,经国务院标准化协调推进部际联席会议第三次全体会议审议通过后,现决定废止《交通行业工人技术等级标准
总则》等6项强制性行业标准,且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停止施行;《汽车导静电橡胶拖地带》等10项强制性行业标准转化为推荐性行业标准。
附件: 废止、转化16项交通运输强制性行业标准一览表
交通运输部
2017年3月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