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发布民航行业标准复审结论公告的通知
各地区管理局,各运输(通用)航空公司、各航空服务保障集团公司、各机场公司,空中交通管理局、中国民航科学技术研究研究院、信息中心、航空医学中心、中国民航大学、民航飞行学院、民航管理干部学院、民航第二研究所:
为落实《深化标准化工作改革方案》(国发[2015]13号)要求,推进民航行业标准整合精简工作,确保民航行业标准的适用性和有效性,自2015年9月,由民航局航空器适航审定司牵头,局内各有关业务司局负责业务范围内的行业标准复审的具体工作。截至2016年12月19日,行业标准复审工作已完成,403项行业标准继续有效,20项行业标准自公告发布之日起废止,特此公告。
行业标准复审结论的具体内容可登陆中国民航标准计量网查询(网址:http://www.castc.org.cn/bzjl/houtai/html/30/20171985509.html)。
中国民用航空局
2017年1月13日
附件1:
继续有效的推荐性行业标准
附件2:
继续有效但由强制性转化为推荐性的行业标准
附件3:
废止的行业标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