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发布《环境标志产品技术要求 胶粘剂》等三项国家环境保护标准的公告
2016年 第63号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保护环境,促进技术进步,现批准《环境标志产品技术要求 胶粘剂》等3项标准为国家环境保护标准,并予发布。
标准名称、编号如下:
一、《环境标志产品技术要求 胶粘剂》 (HJ 2541-2016)。
二、《环境标志产品技术要求 胶印油墨》 (HJ 2542-2016)。
三、《环境标志产品技术要求 干式电力变压器》(HJ 2543-2016)。
以上标准自2017年1月1日起实施,由中国环境科学出版社出版,标准内容可在环境保护部网站(www.mep.gov.cn)查询。
自上述标准实施之日起,《环境标志产品技术要求 胶粘剂》(HJ/T 220-2005)、《环境标志产品技术要求 胶印油墨》(HJ/T
370-2007)和《环境标志产品技术要求 干式电力变压器》(HJ/T 224-2005)废止。
特此公告。
环境保护部
2016年10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