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批准发布GB/T 18623-2011《地理标志产品 镇江香醋》
国家标准第2号修改单的公告
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批准GB/T 18623-2011《地理标志产品 镇江香醋》国家标准第2号修改单,自2017年5月1日起实施,现予以公布(见附件)。
国家标准委
2016年10月19日
附件:
GB/T 18623-2011《地理标志产品 镇江香醋》
国家标准第2号修改单
本标准为了更好地适应《地理标志产品 镇江香醋》产品要求,需对标准中的相关内容作如下修改:
1、取消原标准理化指标中各级产品的总酸上限;
2、还原糖指标做适当降低;
3、增设特酿级镇江香醋。
修改前:5.4.3表2理化指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