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公告 第1251号
关于发布国家标准《城镇污水再生利用工程设计规范》的公告 现批准《城镇污水再生利用工程设计规范》为国家标准,编号为GB 50335-2016,自2017年4月1日起实施。其中,第4.1.5、7.1.2、7.1.3、7.1.4、7.1.5、7.1.6、 7.2.4条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原《污水再生利用工程设计规范》GB 50335-2002同时废止。 本规范由我部标准定额研究所组织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出版发行。 住房城乡建设部 2016年8月18日
关于发布国家标准《城镇污水再生利用工程设计规范》的公告
现批准《城镇污水再生利用工程设计规范》为国家标准,编号为GB 50335-2016,自2017年4月1日起实施。其中,第4.1.5、7.1.2、7.1.3、7.1.4、7.1.5、7.1.6、 7.2.4条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原《污水再生利用工程设计规范》GB 50335-2002同时废止。 本规范由我部标准定额研究所组织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出版发行。
住房城乡建设部 2016年8月18日
出处:http://www.ccsn.gov.cn/News/ShowInfo.aspx?Guid=db7247a1-563c-452e-8c42-b8d03be0166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