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国卫通[2016]6号
关于发布强制性卫生行业标准《脊髓灰质炎诊断》的通告 国卫通〔2016〕6号 现发布强制性卫生行业标准《脊髓灰质炎诊断》,其编号和名称如下: WS 294-2016 脊髓灰质炎诊断(代替WS 294-2008)。 该标准自2016年10月20日起施行,WS 294-2008同时废止。 特此通告。 国家卫生计生委 2016年4月26日
关于发布强制性卫生行业标准《脊髓灰质炎诊断》的通告 国卫通〔2016〕6号
现发布强制性卫生行业标准《脊髓灰质炎诊断》,其编号和名称如下: WS 294-2016 脊髓灰质炎诊断(代替WS 294-2008)。 该标准自2016年10月20日起施行,WS 294-2008同时废止。 特此通告。
国家卫生计生委 2016年4月26日
出处:http://www.nhfpc.gov.cn/fzs/s7852d/201606/3baf90262a6e4aaf8fc60542b8214ed2.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