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国卫通[2016]5号
关于发布推荐性卫生行业标准《人群总摄氟量》的通告 国卫通〔2016〕5号 现发布推荐性卫生行业标准《人群总摄氟量》,其编号和名称如下: WS/T 87-2016人群总摄氟量(代替WS/T 87-1996); 该标准自2016年11月15日起施行,WS/T 87-1996同时废止。 特此通告。 国家卫生计生委 2016年6月2日
关于发布推荐性卫生行业标准《人群总摄氟量》的通告 国卫通〔2016〕5号
现发布推荐性卫生行业标准《人群总摄氟量》,其编号和名称如下: WS/T 87-2016人群总摄氟量(代替WS/T 87-1996); 该标准自2016年11月15日起施行,WS/T 87-1996同时废止。 特此通告。
国家卫生计生委 2016年6月2日
出处:http://www.nhfpc.gov.cn/fzs/s7852d/201606/94e135cb57b1495bb1a16f631d2265ae.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