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公告 第1132号
关于发布行业标准《城镇燃气设施运行、维护和抢修安全技术规程》的公告 现批准《城镇燃气设施运行、维护和抢修安全技术规程》为行业标准,编号为CJJ 51-2016,自2016年12月1日起实施。其中,第3.0.2、3.0.9、3.0.11、5.2.5、5.3.10 、6.1.4、7.2.5条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原《城镇燃气设施运行、维护和抢修安全技术规程》CJJ 51-2006同时废止。 本规程由我部标准定额研究所组织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出版发行。 住房城乡建设部 2016年6月6日
关于发布行业标准《城镇燃气设施运行、维护和抢修安全技术规程》的公告
现批准《城镇燃气设施运行、维护和抢修安全技术规程》为行业标准,编号为CJJ 51-2016,自2016年12月1日起实施。其中,第3.0.2、3.0.9、3.0.11、5.2.5、5.3.10 、6.1.4、7.2.5条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原《城镇燃气设施运行、维护和抢修安全技术规程》CJJ 51-2006同时废止。 本规程由我部标准定额研究所组织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出版发行。
住房城乡建设部 2016年6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