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发布《固体废物 有机物的提取 微波萃取法》等七项国家环境保护标准的公告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保护环境,保障人体健康,规范环境监测工作,现批准《固体废物 有机物的提取
微波萃取法》等七项标准为国家环境保护标准,并予发布。
标准名称、编号如下:
一、《固体废物 有机物的提取 微波萃取法》(HJ 765-2015);
二、《固体废物 金属元素的测定 电感耦合等离子体质谱法》(HJ 766-2015);
三、《固体废物 钡的测定 石墨炉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HJ 767-2015);
四、《固体废物 有机磷农药的测定 气相色谱法》(HJ 768-2015);
五、《煤中全硫的测定 艾士卡-离子色谱法》(HJ 769-2015);
六、《环境空气 铅的测定 石墨炉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HJ 539-2015);
七、《水质 苯氧羧酸类除草剂的测定 液相色谱/串联质谱法》(HJ 770-2015)。
以上标准自2015年12月15日起实施,由中国环境科学出版社出版,标准内容可在环境保护部网站(bz.mep.gov.cn)查询。
特此公告。
环境保护部
2015年11月2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