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保护环境,保障人体健康,规范环境监测工作,现批准《水质 阿特拉津的测定
气相色谱法》等八项标准为国家环境保护标准,并予发布。
标准名称、编号如下:
一、《水质 阿特拉津的测定 气相色谱法》(HJ 754-2015);
二、《水质 总大肠菌群和粪大肠菌群的测定 纸片快速法》(HJ 755-2015);
三、《水质 丁基黄原酸的测定 紫外分光光度法》(HJ 756-2015);
四、《水质 铬的测定 火焰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HJ 757-2015);
五、《水质 卤代乙酸类化合物的测定 气相色谱法》(HJ 758-2015);
六、《环境空气 挥发性有机物的测定 罐采样/气相色谱-质谱法》(HJ 759-2015);
七、《固体废物 挥发性有机物的测定 顶空-气相色谱法》(HJ 760-2015);
八、《固体废物 有机质的测定 灼烧减量法》(HJ 761-2015)。
以上标准自2015年12月1日起实施,由中国环境科学出版社出版,标准内容可在环境保护部网站(bz.mep.gov.cn)查询。
特此公告。
环境保护部
2015年10月2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