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发布《民用机场总体规划规范》第一修订案和《民用航空支线机场建设标准》第一修订案的公告
现发布《民用机场总体规划规范》(MH 5002-1999)第一修订案和《民用航空支线机场建设标准》(MH
5023-2006)第一修订案,自2015年7月1日起施行。
本修订案由中国民用航空局机场司负责管理和解释。
附件:1.《民用机场总体规划规范》(MH 5002-1999)第一修订案
2.《民用航空支线机场建设标准》(MH 5023-2006)第一修订案
中国民用航空局
2015年6月8日
出处:http://www.caac.gov.cn/C1/201506/t20150610_7855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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