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公告 第800号
关于发布国家标准《炼钢工程设计规范》的公告 现批准《炼钢工程设计规范》为国家标准,编号为GB 50439-2015,自2015年12月1日起实施。其中,第5.2.5、5.3.15、6.1.8、7.1.8、7.1.9、8.1.6、8.1.7、18.1.7条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原《炼钢工艺设计规范》 GB 50439-2008同时废止。 本规范由我部标准定额研究所组织中国计划出版社出版发行。 住房城乡建设部 2015年4月8日
关于发布国家标准《炼钢工程设计规范》的公告
现批准《炼钢工程设计规范》为国家标准,编号为GB 50439-2015,自2015年12月1日起实施。其中,第5.2.5、5.3.15、6.1.8、7.1.8、7.1.9、8.1.6、8.1.7、18.1.7条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原《炼钢工艺设计规范》 GB 50439-2008同时废止。 本规范由我部标准定额研究所组织中国计划出版社出版发行。
住房城乡建设部 2015年4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