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告 2015年(第27号)
按照我部行业标准复审计划,现已完成了化工、石化、冶金、有色金属、建材、稀土、纺织、包装和电子行业标龄5年以上952项行业标准复审工作,其中《电子元件漆》等646项行业标准继续有效,《硝基漆稀释剂》等212项行业标准予以修订,《醇酸清漆》等94项行业标准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废止。 特此公告。 附件:952项行业标准复审结论 工业和信息化部2015年4月30日
按照我部行业标准复审计划,现已完成了化工、石化、冶金、有色金属、建材、稀土、纺织、包装和电子行业标龄5年以上952项行业标准复审工作,其中《电子元件漆》等646项行业标准继续有效,《硝基漆稀释剂》等212项行业标准予以修订,《醇酸清漆》等94项行业标准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废止。 特此公告。 附件:952项行业标准复审结论
工业和信息化部2015年4月30日
附件:
《醇酸清漆》等94项行业标准复审结论废止标准目录
出处:http://www.miit.gov.cn/n1146295/n1652858/n1652930/n4509607/c4511674/content.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