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适应散货船舶大型化的发展趋势,规范大型散货码头设计工作,推动港口科学安全发展,交通运输部组织中交水运规划设计院有限公司等单位在现行《海港总体设计规范》(JTS165-2013)的基础上,编写完成了40万吨散货船设计船型尺度及相关设计规定(以下简称“40万吨散货船型尺度”),成果业经审查通过,现予发布,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本“40万吨散货船型尺度”与《海港总体设计规范》(JTS165-2013)具有同等效力。40万吨散货码头设计除执行本“40万吨散货船型尺度”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本“40万吨散货船型尺度”由交通运输部水运局负责管理和解释。
特此公告。
附件:40万吨散货船设计船型尺度及相关设计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
2015年2月2日
出处:http://www.moc.gov.cn/zfxxgk/bnssj/syj/201502/t20150213_1778392.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