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公告 国质检认[2014]23号
各直属检验检疫局,标准法规中心、中国检验检疫科学研究院: 经审查,现将《出口食品中虫酰肼残留量的测定》等230项出入境检验检疫行业标准予以发布。标准编号、标准名称、代替标准及实施日期见附件。 代替标准自本批标准实施之日起废止。 附件:2014年第一批出入境检验检疫行业标准目录
各直属检验检疫局,标准法规中心、中国检验检疫科学研究院: 经审查,现将《出口食品中虫酰肼残留量的测定》等230项出入境检验检疫行业标准予以发布。标准编号、标准名称、代替标准及实施日期见附件。 代替标准自本批标准实施之日起废止。
附件:2014年第一批出入境检验检疫行业标准目录
质检总局 2014年1月13日
第26部分:水稻T1C-19品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