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公告 第828号
第 828 号
现批准《钢铁企业节能设计规范》为国家标准,编号为GB50632-2010,自2011年10月1日起实施。其中,第3.0.3、3.0.6、 3.0.10、4.4.7、4.5.17、4.5.20、4.5.21、4.6.15、4.6.18、4.6.19、5.2.1、5.2.3、 5.2.12条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
本规范由我部标准定额研究所组织中国计划出版社出版发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二○一○年十一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