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公告2008年(第132号)
第132号
现批准《给水排水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为国家标准,编号为GB 50268-2008,自2009年5月1日起实施。其中,第1.0.3、3.1.9、3.1.15、3.2.8、9.1.10、9.1.11条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原《给水排水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68-97和《市政排水管渠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CJJ3-90同时废止。
本规范由建设部标准定额研究所组织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出版发行。
二○○八年十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