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公告2008年(第796号)
第796号
现批准《工业金属管道设计规范》GB 50316-2000局部修订的条文,自2008年7月1日起实施。其中,第 13.1.3.6款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经此次修改的原条文同时废止。
局部修订的条文及具体内容,将在近期出版的《工程建设标准化》刊物上登载。
二○○八年一月三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