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公告2007年(第622号)
第622号
现批准《钢铁工业资源综合利用设计规范》为国家标准,编号为GB 50405-2007,自2007年10月1日起实施。其中,第4.5.2、4.6.9、4.7.5、4.9.1条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
本规范由建设部标准定额研究所组织中国计划出版社出版发行。
二○○七年四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