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公告2007年(第577号)
第577号
现批准《烧结厂设计规范》为国家标准,编号为GB 50408-2007,自2007年7月1日起实施。其中,第3.0.5(4)、3.0.10(4)、5.1.1(2)、5.7.1、6.0.3(2)条(款)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
本规范由建设部标准定额研究所组织中国计划出版社出版发行。
二○○七年二月二十七日